2015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26人公告(3)
五、考试
1.应聘岗位要求只有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才符合条件的,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其它注明需参加笔试的,不论具备何种学位和职称,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要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成绩×50%,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岗位只要求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应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辅导员。面试采用自我陈述及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自我陈述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单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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