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26人公告(4)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年龄要求计算截止至2015年3月16日(资格审核结果公布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二)咨询电话:020-85684980(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马老师);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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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2015年第一批招聘信息采集表.xls
4:证明(模板)(仅针对辅导员岗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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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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