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12人公告(2)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无法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202.205.91.108/fjnlzp/)。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招聘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4年。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人:吴老师 0591-83752967
人事处联系人:肖老师、施老师 0591-8378919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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