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攀枝花东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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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攀枝花东区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考核招聘2人公告
根据中组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东区范围内在岗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考核招聘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
攀枝花市东区在岗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3、在东区任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满2个聘期;
4、经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
5、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程序
(一)报名
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持相关材料原件到东区区委组织部报名,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组织部511办公室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225号
电话:0812—2229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5年2月2日—2月6日)
东区组织部、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东区区委组织部、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情况,在东区公众信息网和东区区委组织部、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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