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备考推荐:2015年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5年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55名(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相关信息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x.gov.cn/)、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hrss.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未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东侧500m);
3、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填写《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见附件2,请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5、其他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护理学基础》及专科护理(100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专业笔试形式,内容为《护理伦理学》;
(4)、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按笔试与专业测试合成成绩计算,笔试占70%、专业测试占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7+专业测试成绩×0.3)。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卫生局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县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各递补一次,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x.gov.cn/)、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hrss.gov.cn/)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工资审批、职称评聘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5、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7010639。
特此公告。
附:附件1、2015年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护理人员计划(岗位)汇总表1.xls
附件2、2015年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xls
泗县卫生局
2015年1月2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