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公告(2)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1、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招聘引进优惠政策详见附件2);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3、具有技师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
4、飞行教师;
5、其他紧缺人才。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来招聘的上述人员,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占用按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名额。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48名,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具体岗位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5年0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办理准考证、公布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rsc.cafuc.ed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03月02日09:00至2015年03月19日16: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5年03月21日前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面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及录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其一切后果自负。
(二)办理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下载打印好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并持该《笔试准考证》到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15室)确认,加盖人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逾期未确认者,取消其笔试资格。确认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03月24日09:00至2015年03月25日17:00止。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确认《笔试准考证》后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整招聘岗位和指标,并于2014年03月27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整或取消后,本人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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