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疏勒县喀什地区招聘城市管理人员(3)
(六)公示
面试、体检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合格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对违反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及时按照程序予以解聘。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疏勒信息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录取资格的后果自负。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疏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 5758155 6572345
咨 询 人: 阿不都拉祖农、邓雪玲 李晓红
附件2:疏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
相关表格请登录疏勒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shule.gov.cn/)
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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