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洛阳洛龙区环卫局车队司机招聘20人公告(2)
五、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洛龙区环卫局车队司机工资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洗扫车,洒水车,钩臂车每人每天40元),工龄工资10元/月/年。并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以上所需经费由洛龙区财政局解决。
七、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2209259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龙区环卫局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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