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2)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处于产假的女性新聘用人员,根据产假占用试用期的时间,相应延长试用期。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邮 编:350001
报名、咨询邮箱:fjqxj10@163.com
电 话:0591-8711306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省气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32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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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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