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河池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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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河池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3人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公室秘书1名,财务会计1名,音响水电技术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1.办公室秘书职位: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新闻类、法学类专业。
2.财务会计职位:财会类专业,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水电工职位:专业不限,熟悉音响水电维修工作,男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2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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