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选聘1人公告(4)
六、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结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县委同意后,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结合考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选报县委审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经县委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法律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经查实确有影响聘任问题的,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取消聘任资格。
八、任期目标和管理
在县委、县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院长职责。任职期内县人民医院达到“三提高”的目标。
1、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明显改善,就医环境明显改善,社会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且逐年提高。
2、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满意度达70%以上且逐年提高。医院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医院债务逐年减少,业务收入逐年增长。
3、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加强人才引进和医技人员培养见成效,诊疗业务有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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