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选聘1人公告(5)
九、相关待遇
1、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院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2、聘任的院长纳入医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院长任期内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构成,基本年薪18万元(自试用期起,工资按年薪18万元(税前)平均每月发放),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根据年终考核、任期考核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意见确定。
3、聘任期间提供一套周转房居住,院长聘用到位时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十、其它
本次公告由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海南省白沙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0898—2772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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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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