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3)
(四)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4244235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1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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