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鲁迅纪念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3、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材料,择优选择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包括笔试(40%)和面试(60%),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组织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复试岗位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复试人员。
进入初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以40%比例带入复试,复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应聘者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择优录取。复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初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均会通过E-mail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未进入初试、复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按照复试成绩结果,选定复试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鲁迅纪念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电子邮箱:luxunhr@163.com
传真:56962093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 《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5年2月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