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衡阳市教育局招聘1人公告(2)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为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先岗位能力测试再面试,报名人数多于5人时,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核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的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办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35。
监督电话:0734-8866630(市纪委)、0734-2896686(市人社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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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教育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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