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中医药研究院招聘科研人员7人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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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中医药研究院招聘科研人员7人公告(一)
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是专门从事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与药物研究开发的公益性科研院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科研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5.所有岗位年龄均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和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fjzyy.org.cn)公布有关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3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所有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可从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下载http://www.fjzyy.org.cn)并进行报名确认(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进行现场确认)。
(3)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推荐表等证书、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个人简历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6)现场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 邮编:350003。
(7)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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