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招考聘任制6人公告(3)
七、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对拟聘任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津市海洋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市公务员局审批。
八、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应聘者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
咨询电话:66297705
监督电话:6629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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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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