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23人公告(4)
七、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电话:0591-85169320)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保、公积金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林老师聂老师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 852544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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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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