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23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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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23人公告(第二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国家卫计委管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国家爱婴医院,是一所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各层次优秀人才队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医院本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繁华地段,萝岗院区(即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位于广州市科学城开创大道,皆处黄金位置,有地铁、公交线路到达,交通便利。现因医院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及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优秀聘用合同人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招聘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凡有意应聘并符合条件者可报名。
三、聘用合同人员性质及相关事项
(一)应聘聘用合同人员基本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
(2)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在三班倒岗位工作的需胜任夜班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工作地点可在本部及分支机构调整,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3)关心和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虚心听取意见;
(4)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中的招聘条件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按附件1中的学历要求),毕业学校应为地区市一级以上学校,实习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非应届生原则上要求有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经验。
(6)应届生年龄一般在18~28岁,非应届生年龄一般在22~35岁,身心健康,其中护理岗位仅限2015年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聘用合同人员性质及人事代理办法
(1)被录取的聘用的合同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左右);
(2)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自行委托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等均由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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