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招聘普通雇员2人公告(3)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人事监督科,电话:23338368),由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在3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拟雇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投诉属实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公示。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月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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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xls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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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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