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招聘65人公告(第一批)(2)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3月25日00:00至2015年3月27日23:59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包含笔试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应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1年3月28日,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地点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比例。
5、部分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认定为紧缺专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6、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直接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博士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聘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材料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面试。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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