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招聘65人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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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招聘65人公告(第一批)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挂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广州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十二人民医院的牌子),是一所集医疗、职业病防治、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1970年建院。设有天河总院、广园分院2个院区,核定事业编制915名,编制床位数 633张,4万多平方米业务用房。
该院坐落在美丽的珠江边,地处城市中心地带,花城广场旁、毗邻天河城、体育西地铁G出口,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门诊等临床科室及功能检查等辅助科室、职业病防治相关科室。现有员工近千人,其中高级职称130多人,拥有省级医学重点专科、国家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职业环境与健康效应实验室等,是全国首家通过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证”的市级医疗机构,广东省首家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市民广泛认同的中毒救治中心,华南地区第一例水中分娩婴儿诞生地。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00:00至2015年3月13日23:59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http: //59.41.9.72:8088/zhaopin/,也可直接登录该网站),在“应聘者入口”注册用户名后登录,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2015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否则无法报名。
4、专业代码目录可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首页查询。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代码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范围的,但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提供毕业院校证明以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课程成绩单原件(毕业院校盖章),经审核认定为相近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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