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醴陵市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2)
七、考试及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和作文(40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面试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各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关注网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电话通知。
(6)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不够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7)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像。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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