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广东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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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广东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江海人发〔2011〕14号)精神,现就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均设置了一定的开考比例,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合理调整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并在“江海组织工作信息网”(http://zzb.jianghai.gov.cn/)和“江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网”(http://jhsyj.jianghai.gov.cn/Index.html)公告。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执行,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及代码选择相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等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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