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滁州市群众工作部(信访局)招聘3人公告(2)
(三)组织考试
笔试,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市劳务合作中心共同组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和把关,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笔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劳务合作中心网站和滁州市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网站公示7天,监督举报电话:3022493。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录用后与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合作中心派遣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从事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本公告由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负责解释。
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
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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