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菏泽一中、菏泽信息工程学校教师招聘50人公告(3)
七、体检与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主要审核其身份,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等)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写出考核报告,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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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 泽 市 教 育 局
201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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