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人员8人公告(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17时
报名办法:应聘者将《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毕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rsc@nbu.edu.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3月11日9时—2015年3月13日17时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将本次招聘的人文学院专技岗位认定为紧缺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进入考核环节。
其他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5年3月16日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的“人事公告”栏目公布。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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