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郫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4)
2.核对校验原件
进入核对校验原件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推荐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
(4)2014年参加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的,提供《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须达到行业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并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6)往届生提供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
(7)在编且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8)报考志愿者岗位的还需提供①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按公告要求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核对校验原件结束的次日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 总成绩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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