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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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为满足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用人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公招30名,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3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在新津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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