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招聘护理60人公告(3)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地州级以上执业护士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与体检注意事项。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定为2015年3月27日。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考察时间定为2015年3月28日—4月3日。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公示时间定为2015年4月8日—4月12日。在上述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聘用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可根据上述相关网站的公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2015年4月16日到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聘用通知单,领取通知单后到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报到,由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组织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愿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