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开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考政府雇员1人公告(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4日----3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行政机关大楼7楼中共开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号)。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中共开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考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红底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经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内的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1.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报考者须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作出知情确认。报考者签订后,由用人单位当场收回。报考者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职员及政府雇员。
2.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告知当事人。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排名前3名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五、体检
综合成绩排名第一且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