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龙港区骨干教师招聘10人公告(3)
(三)录取
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加试成绩为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纪检监察、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八)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原聘任职称保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