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招考城管协管员11人公告(2)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录用
按照《黄埔区人事局关于调整我区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发[2010]5号)、《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号)、《黄埔区城管局关于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红山街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2377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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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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