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招聘雇员1人公告(2)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一楼人事考试窗口(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
咨询电话:28949217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机关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下载);(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附件3)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社保缴交记录清单或劳动合同)。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需进行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10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面试及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雇用资格。
5、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雇人选;无需笔试的,则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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