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招聘雇员1人公告(3)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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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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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民政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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