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牟定县教育系统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9人公告(3)
(二)资格审查
为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专门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报到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三)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分学科组织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由招聘专家组(7位专家)负责,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专家面试平均分作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按招聘计划人数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掌握拟聘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若拟聘人员出现本人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按面试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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