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贵定中学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急需紧缺教师招聘20人公告(3)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科目“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3月19日—3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定中学
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贵定中学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内容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面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 下午15:
面试地点:贵定中学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是否依次递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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