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贵定中学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急需紧缺教师招聘20人公告(4)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审查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行为和表现。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贵定中学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
.截止到 2015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政审不合格或政审期间自动放弃的职位不再依次递补。
八、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学校须于聘用人员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并报州审批后,由学校自行聘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考试、体检、考察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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