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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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公告
为选拔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
2.本次人才招聘面向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否则取消一切资格。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8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干部教育网(www.lndx.gov.cn)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可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的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lndxrsc@163.com邮箱(主题写明:姓名+院校专业+应聘岗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材料包括:《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报名表》 (附件2),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教辅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4.考试考核
(1)申报经济学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党建教研部、法学教研部、报刊部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成立专家评议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主要依据学历资历、发表科研成果情况、所获奖励情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综合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排序。根据评价结果,按照 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后不足1:3的,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2)申报信息中心的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笔试的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5.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6.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干部教育网(www.ln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人:王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1756
E-mail:lndx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