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松阳县教育系统招聘6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2)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红底证件照1张。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试费每门科目48元。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4月16日- 17日凭缴纳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教育局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
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每门100分。
本次笔试科目内容说明可查阅“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中的《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
(三)面试
笔试后,按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专业)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专业面试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文件要求增加体检项目。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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