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松阳县教育系统招聘6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3)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松阳政府网及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录用时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实习指导师为相应的指导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
(二)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专业)不足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四)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松阳政府网及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06552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3903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806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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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松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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