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1900人(3)
(一)报名和缴费方式
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同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缴费网站为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8:30开始至2015年3月20日18: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二)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单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24日8:30至2015年3月26日18:00在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形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内容涉及考生的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考查;主观题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和加工等环节,重点考查写作能力,拟写一篇文章。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015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公安局所属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要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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