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1900人(4)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面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被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工作的人员,统一着公安文职人员服装。
五、薪酬标准
公安文职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2700元左右。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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