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温岭市雷公山民兵哨所哨长招聘1人公告(3)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若已就业必须按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76-86168309 0576-8621664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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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岭 市 人 民 武 装 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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