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2)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公告附件1《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公告附件2,请下载并填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能证明从事相关行业或岗位任职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电磁兼容(EMC)检测、材料检测岗位,报名人员也可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将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和填好的报名表(公告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Nbzjy@nbzjy.gov.cn (邮件主题请写“XXX应聘电磁兼容(EMC)检测岗位”或 “XXX应聘材料检测岗位”)。采取网上报名人员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前还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3月2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26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时,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以及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于3月26日下午17:30前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上发布。应聘人员于3月27日前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的计量仪器检定技术研究岗位,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电磁兼容(EMC)检测、材料检测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