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3)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和阅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3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综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形式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测试权利。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的计量仪器检定技术研究岗位,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岗位,根据笔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的合计成绩(200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电磁兼容(EMC)检测、材料检测岗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以及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权利。如出现放弃面试情况,空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的计量仪器检定技术研究岗位,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岗位,按照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计算总成绩。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电磁兼容(EMC)检测、材料检测岗位,按照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50%计算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的计量仪器检定技术研究岗位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电磁兼容(EMC)检测、材料检测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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