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招考普通雇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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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招考普通雇员2人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及我部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雇员2名(其中辅助雇员1名,专业技术雇员1名),详见《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普通雇员的须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考实施细则》规定,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且非因违法违纪解除雇用关系的人员,其自解除雇用关系之日起2年内视同持有《合格证》);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3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在校生(即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本次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3月12日(周四)至3月1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以及3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5楼1515室。联系人:周海华、梁雪君,联系电话:2890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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