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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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服务中心(统计调查中心)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3月25日至1997年3月25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持相关证件到大塘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三水区大塘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政府大楼3楼,联系电话:87293508)。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不予开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佛山市三水区编委办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名次先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先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佛山市三水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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