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普通雇员招聘1人公告(2)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3月18日(周三)至3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以及3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5楼1515室。联系人:周海华、梁雪君,联系电话:28909790。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选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龙岗党建网、龙岗政府在线网下载);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社保清单,中共党员证明需由考生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盖单确认)。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委组织部(编办)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测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束后,党建工作雇员需加试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6的比例,确定入围加试的考生,报名不足6人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进入加试,面试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入围加试环节。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50%+加试×50%=总成绩。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聘用资格。
(四)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招考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均低于60分以下的,取消该职位人员的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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