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临海市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分历年表现情况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1、历年表现情况
历年表现情况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根据历年考核、取得业绩以及获得各项荣誉等情况进行评分,共100分,占考核评价的60%。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下载并填写《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量化评分表》一式三份)进行自评分。
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的同时一并对《量化评分表》的自评分进行审核,并在《量化评分表》上填写镇(街道)审核分,评分情况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3月20日-23日。大学生村官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3月23日上午11:30前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部会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经镇(街道)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历年表现情况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及相关情况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入围面试。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台州市统一规定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占考核评价的40%。面试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以及是否做到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为民服务。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60%+面试×40%,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由于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而出现的实际人数超出招聘计划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如果递补人员出现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的情况,则不再递补。
(六)公示、择岗、聘(录)用
1、公示。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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